員工手冊
歡 迎 辭
歡迎您加入江蘇鵬舉半導體設備技術有限公司,讓我們在團結、進取、愉快的工作氛圍中共同見證公司的發展。
江蘇鵬舉半導體設備技術有限公司砥礪前行的每一步,都凝聚著每一位員工的智慧和辛勤汗水。從今天開始公司所取得每一個成就都與您的努力密切相關。
如果您在閱讀或執行中有任何的疑問,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耐心細致解答您的疑惑,坦誠地進行討論和交流。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目 錄
第一章 企業文化
1.企業目標 做中國半導體設備領域的強勢品牌是鵬舉人的追求和共同的目標。
2.企業核心價值觀:創新、開放、回報
以技術創新、市場創新、制度創新為理念;用開放的發展戰略、經營策略、管理風格、吸引人才等策略,實現企業資源效用的最大化;以自強不息精神,艱苦奮斗。以一顆恭敬誠摯的心,回報客戶、回報社會。
3.企業核心競爭力 人才、質量、品牌、市場
4.企業精神 誠信、勤敏、謙學、艱毅
(1)誠信為人是建立人與人之間關系的基石。包括“真誠、忠誠、誠實、守信”,體現于鵬舉人價值、道德言行的方方面面。
(2)勤敏做事體現出鵬舉人務實、求真的做事風格,包括“勤奮、敏銳、敏捷”。
(3)謙學修身是鵬舉人超然、卓越的追求,以開放的心胸容納、尊重他人,以虛懷若谷,不恥下問的心態虛心學習,增強員工“終生學習”的意識。
(4)艱毅立業、頑強拼搏、自強不息是我們成功的基礎。
5.工作作風 務實求真、快速行動是企業活力、效率的體現,是鵬舉比競爭對手走得更快的保證。
6.管理目標
在鵬舉的成長發展過程中,將一如既往地將“創造利潤和造就人才”作為企業的主要管理目標,并圍繞“成本、質量、進度、安全、人才培養”五項指標為輔助管理目標。
7.成功文化
通過“成功文化”的建設讓員工不僅要有好人品,更要能干成事,把能做成事作為衡量員工能力的最主要標準。
(1)要有履責盡職的意識:今天的事,立即去做;明天的事,思考去做;困難的事,勇敢去做;復雜的事,細心去做;不會的事,學著去做;團隊的事,帶頭去做。
(2)要有創優創新的素質
個人創優是企業創優的基礎,企業創優是個人創優的集成。創新是創優的前提,二者相輔相成;沒有創新,創優就很難持之以恒。
(3)要有干事創業的能力
半導體設備技術領域是競爭性行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面前,就是憑能力發展,切實加強自身學習,不斷提高干事創業的能力,對我們每一個人都十分重要。
(4)要有率先垂范的品質
公司的各級領導必須以身作則、率先垂范,不僅要帶頭把工作做好,而且要帶頭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領導帶頭,不令則行,團隊才能團結一致。
(5)要有甘愿奉獻的精神
衡量一個人的精神境界,不是看他的職位高低,金錢多少,關鍵看他的精神追求和價值取向。追求是一種動力,成就是一脈努力。
第二章 員工修身準則
總則
1.公司員工必須是遵紀守法、維護社會公德的模范,公司絕不允許違背公德、違反法律的現象存在。
2.愛崗敬業:熱愛自己的工作,勤奮努力,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3.盡職盡責:要求員工必須做到三負責,即對社會負責、對企業負責、對自己負責,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務和履行職能,對自己的失誤承擔責任。
4.服從領導:員工須服從領導安排,與領導保持一致,把工作做好,不與領導背道行事。
5.逐級匯報:員工有事應向所屬直接領導匯報,除直接領導有重大失誤或特殊情形下,不能越級匯報。
團結協作
1.緊密團結,精誠合作,工作中相互協調,相互支持,建立起融洽的人際關系。
2.嚴于律己,寬以待人,相互關心,相互尊敬,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3.不搞小團體、小幫派,倡導同事間親密和諧的關系。
4.不搬弄是非,無中生有,挑撥離間,說不利于團結的話。
5.保持積極的生活態度和工作態度,以積極包容的心態對待公司管理中的問題,主動提出改進性的建議和意見,以成熟的方法解決問題。
遵守紀律
1.下級服從上級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則,員工應自覺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和調動,不得公開頂撞領導,不得無故拒絕、拖延、敷衍或擅自終止領導安排的工作。
2. 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3.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上班時間不擅離職守,不串崗及私自外出、不聊天、聽音樂、吃零食、嬉鬧、大聲喧嘩。未經他人允許,不得翻閱他人文件、資料,動用他人物品。
4.工作時間要專心工作、精神振作、不在辦公區吸煙,不閱讀與工作無關的報紙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誠實自律
1.遵守職業道德,不貪污受賄,自覺抵制社會上的不正之風。
2.不得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向他人索取錢財或為個人親友謀私利。
3.不得挪用公司的財物,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財物占為己有或轉送他人。
儀表儀容
1.員工必須保持儀表端莊、整潔,儀容得體大方,不宜用味道濃烈的香水。
2.工作場所的服裝應清潔、方便。職員要保持服裝淡雅得體,不得過分華麗,不穿過于暴露的服裝。
言行文明
1.在公司內職員應保持優雅的姿勢和行為禮貌待人。
2.電話接聽時使用禮貌用語,語氣溫柔清晰、不長時間撥打私人電話。
美化環境,愛護公物
1.養成講衛生的美德,不隨地吐痰、丟紙屑、果皮、煙頭及雜物,不亂涂亂畫,如在辦公區域發現紙屑、雜物等應隨手拾起來。
2.創造優美的辦公環境,及時清理辦公用品處理完畢的文件、資料應及時銷毀或存檔,不得堆積在辦公現場。不得損壞公司配置的各種器具、設施。
3.愛護公司財物,節約使用水、電、紙等資源和辦公易耗品。
第三章 員工行為規范
為了維護尊重員工的正當權益,避免公司利益與員工個人利益發生沖突指定本規定。
1.基本原則
(1)公司倡導守法、廉潔、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
(2)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都必須以維護公司利益,對社會負責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應成為其職務行為的動機;
(3)因違反職業道德,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公司將依法追索經濟賠償;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將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4)在員工招聘或任用上,公司倡導舉賢避親、親屬或好友回避的原則,為人才提供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公司內如有親屬關系的職員,相互間應回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應的崗位調整。
2.員工職務行為細則
(1)員工應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通告、公告;
(2)全體員工務必不斷提升自己的工作技能,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3)員工在公共辦公區內禁止大聲喧嘩,因工作而相互交流以不影響他人為原則。接待客戶時可安排在會議室或接待區內進行;
(4)上班時間禁止長時間聊與工作無關的私人電話,遇有個人私事、急事盡量長話短說;
(5)上班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聊天軟件進行與工作無關的聊天,不得追劇看大片;不得玩任何電腦游戲;
(6)員工應忠于職守,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領導的工作安排;
(7)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有意見、問題時應及時與部門主管反映、溝通,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8)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等,不得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9)發現辦公設備(包括通訊、照明、影音、電腦等)損壞或發生故障時員工應立即向行政資部門報修,以便及時解決問題;
(10)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
(11)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任何商業機密。
3.違反公司制度者:
(1)公司首先給予提醒、溝通;
(2)經公司提醒及口頭警告不改者,人力資源部將以書面形式通知其所在部門;
(3)在職期間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情況嚴重者將給予書面警告或給予辭退。
4.經營活動
(1)職員可以在不與公司利益發生沖突的前提下,從事合法的投資活動,但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1)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
(1-2)損害公司利益搞同業競爭;
(1-3)其他有損公司利益的個人投資行為。
(2)職員除本職日常業務外,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準,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2-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2-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
(2-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2-5)其他與公司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活動。
5.基本原則利益
(1)職員在經營管理活動中,要秉承廉潔奉公守法的原則,不準索取或者收受業務關聯單位的利益;
(2)只有在對方饋贈的禮物(100元以下),接受后不會影響正確處理與對方的業務關系,而拒絕會被視為失禮的情況下,才可以在公開的場合下接受;
(3)職員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交往中,應堅持合法、正當的職業道德準則,反對以賄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未經所在單位負責人書面批準,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沖突的業務關聯單位安排親屬、接受勞務或技術服務;
(4)職員不得利用內幕消息,在損害公司利益或者處于比公司以外人士較為有利的情況下謀取個人利益;
(5)職員不得挪用公款謀取個人利益或為他人謀取利益;
(6)職員不得用公款購買各種俱樂部會員卡或者供自己從事個人消費。
第四章 清廉管理制度
總則
1.目的
為了加大對公司清廉工作力度,進一步完善公司舉報制度,規范舉報流程,保護和保障舉報人的合法權益,獎勵舉報有功人員,特制訂本制度。
2.受理機構
舉報統一由江蘇鵬舉半導體設備技術有限公司專門部門負責,并由公司領導統一安排調查和管理。任何部門接到舉報時,應熱情接待,向舉報人介紹舉報辦理程序。
3.舉報方式
可以通過電話、手機短信、信函、電子郵件、面談等舉報人認為合適的其他方式(如口頭方式)向公司領導及其下屬主管部門,匿名報名和實名舉報。
4.舉報辦理要求
(1)舉報實行“首問負責制”,相關人員接到舉報時盡可能收集以下內容:舉報人的姓名、部門、地址、聯系方式等;被舉報人的姓名、部門、地址、聯系方式等。
(2)具體的接到舉報之后,應該建立舉報檔案,并且及時更新舉報信息,對舉報信息嚴格保密管理。
(3)未經實名舉報人和相關領導的許可,宣傳和獎勵舉報有功人員時,不得公開舉報人的姓名和單位等內容。
5. 舉報獎勵
舉報經查實后,視舉報性質,對舉報人實施物質獎勵或其它形式的獎勵,據舉報性質嚴重程度獎勵現金標準一般為:(500-10000)元。
6.獎勵的申請流程
由行政部門負責申報舉報獎金,做到行政部門月度費用預算中,報請公司董事長審批,公司財務管理中心應予發放。
7.獎勵的發放
物質獎勵將根據舉報人的意愿采取銀行匯款、現金給予等方式,最大限度保護舉報人利益,及做好保密工作。其他獎勵將根據具體情況采取適當的方式予以執行。舉報人如對獎勵的執行有特殊要求,在不違反公司制度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執行到位。
第五章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招聘管理
1、聘用途徑
(1)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通過各種途徑面向社會招聘或者公司內部競聘。
(2)本公司員工的任用條件以《崗位說明書》為依據,面試形式根據實際招聘崗位需要采用筆試或者面試形式,筆試和面試問題由人員需求部門提供。
2、招聘程序
(1)用人部門需規范填寫《員工需求申請表》,并按要求由相關領導批準后,將申請送至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選擇合理有效的招聘渠道,發布招聘信息。
(3)由人力資源部初步篩選合適的簡歷給用人部門經理審核,部門經理審核通過后由招聘專員通知候選人初試時間、地點和需要攜帶的相關證件。
(4)招聘專員收集應聘人員學歷證明、身份證件、各類獎勵的原始資料,應聘者按要求詳細、真實地填寫《面試登記表》,提供完整的個人信息資料,如員工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材料,公司可以不予錄用或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5)人力資源部安排面試,由用人部門經理主持面試,并在《面試登記表》中填寫聘用意見。
(6)用人部門經理向人力資源部提供招聘結果,面試通過人員體檢通過后,由人力資源部向合格的人才發出《錄用通知書》,并辦理報到手續。
3、經核定錄用人員應按照規定日期到人力資源部辦妥下列手續:
(1)入職員工交驗個人身份證、畢業證以及其它相關證件(如職稱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2)非應屆畢業生必須提供與前雇主的《勞動關系解除證明》或者《離職證明》;
(3)非應屆畢業生填寫《員工登記表》及《試用期登記表》,分別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和總經理簽字后在人力資源部存檔,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根據崗位性質約定;
(4)應屆畢業生畢業前入職人員填寫《員工登記表》,與公司簽訂《實習協議》,實習期限及實習期相關要求參照《實習協議》,畢業拿到畢業證書后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5)非應屆畢業生自入職之日起1個月內提供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所需有效資料,應屆畢業生自《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提供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所需有效資料,在當月23日前提交齊全所有資料的匯繳當月社保和公積金,逾期次月匯繳。如員工在其他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并不愿意在公司參加保險的應向公司提供相關的有效文件,并向公司提出書面的申請。因員工的原因導致公司無法為其辦理社會保險而給公司造成的損失,如:各類賠償、滯納金、罰款等,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按照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回避要求:夫妻二人原則上不建議同時在本公司工作。
試用期規定
1.試用期限
試用期原則上為1-3個月,具體依據合同期限確定。試用期員工考評結果為優秀可提前轉正;考評結果為合格,可按期轉正;考評結果為不合格,將進行調崗或待崗培訓,直至公司按照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2.試用期要求
(1)新員工入職簽訂錄用條件告知書。由各用人部門制定具體的試用期或者實習期考評指標、考核標準、考核結果需要達到的要求、未達到要求的處理辦法等,并形成文本讓員工在考核表中簽字,至少在約定的實習期或者試用期結束半個月前進行試用期考評,并將結果告知錄用者,如不符合考核要求,公司有權以試用期或者實習期考核未通過為由不予錄用或解除勞動合同。
(2)如員工的個人信息發生變更,員工本人必須在10天內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公司,否則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全部由個人承擔。
3.試用期待遇
試用期應屆畢業生實習期工資按照不低于國家相關實習工資標準執行,非應屆畢業生根據崗位性質、經驗能力等因素,雙方約定試用期工資。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考勤獎和季度考核獎等獎金,其他工資待遇按規定享受。
4.員工存在下列情形的,將被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可以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達不到崗位任職要求;
(2)在試用期滿前,規定入職手續無法齊備的(包括但不限于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全部入職個人資料、簽署勞動合同等入職材料、按要求辦理社保公積金轉入等)
(3)試用期期間受記過及以上處分者;
(4)試用期內出勤率低于85%(計算公式:試用期實際出勤日/試用期應出勤日)、遲到;
(5)早退累計達三次(或以上),或有曠工現象的;
(6)違反誠信原則或有欺騙、隱瞞行為者(包括但不限于偽造學歷、工作經歷、相關證書、個人提供的簡歷、入職登記信息、健康狀況等與真實情況不符);
(7)曾經被公司辭退或未經批準擅自離職者;
(8)判處有期徒刑或尚在服刑者;
(9)被剝奪政治權力者;
(10)通緝在案者;
(11)未滿16周歲者;
(12)屬于傳染性疾病病原體攜帶者,或患有其他嚴重疾;
(13)患有精神疾病的;
(14)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或嚴重不道德行為,如加入邪教組織、恐怖組織、酗酒、吸毒、賭博、嫖娼者;
(15)入職本公司將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
(16)拖欠他人重大債務或進入法院執行程序未償還債務者;
(17)在校學生;
(18)與其他單位尚未解除勞動關系者;
(19)不具備政府規定的就業手續者;
(20)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不得錄用者;
(21)嚴重違反公司制度行為的;
(22)公司認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其他情況。
轉正與錄用
1.在約定的實習期或者試用期結束前半個月進行轉正考評,通過考核的,由本人填寫《試用期鑒定表》,人力資源部協同相關部門填寫《試用期鑒定表》考核意見,予以轉正。
2.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根據員工合同期內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繼續聘用該員工,并將結果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意愿,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逾期不簽且未作說明者,視為不同意續簽。職工不續簽的,公司將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合同。
3.勞動合同期滿,員工本人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若員工有意向續簽勞動合同,公司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則公司應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給與員工相關經濟補償。
4.人力資源部于合同終止當日正式通知合同終止,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的離職手續。
薪酬管理
公司致力于按照公平性、競爭性、激勵性、經濟性原則,建立一套市場化、體系化的薪酬體系,以吸引和保留優秀的人才。
1.薪酬構成
員工的薪酬總共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司齡津貼、年終獎金、董事會特殊貢獻獎等項目構成。
(1)基本工資由考勤工資、崗位工資組成。
(2)績效工資以月度為單位,依據月度目標責任書完成率、當月實際出勤總天數(含國家法定節假日、年休假、路程假)核算績效工資。認定方式:出勤<10天,績效0;10天≤出勤<20天,績效50%;20天≥出勤,按天計算。
(3)司齡津貼按進入公司時間。每滿1年增加50元/月,上限為500元/月。
(4)年終獎金
年終獎金根據企業的經營情況,報董事會批準后方可執行。年終發放:員工如在獎金支付之日前,無論因何種原因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則無權享有獎金。
(5)董事會特殊貢獻獎
董事會特殊貢獻獎指對經董事會認可的、在年度工作中做出較大貢獻人員的獎勵,由董事會決定發放時間,一般情況下年終發放。
2.薪酬支付
(1)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的勞動報酬。
(2)公司每月10日之前支付上月工資。若付薪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公司可以適當調整。公司以轉賬方式支付員工工資。
(3)公司按規定從員工當月工資收入中扣除個人所得稅,并代員工向政府稅務部門繳納。
3.薪酬保密
工資標準屬于保密范疇,本公司員工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工資標準,也不得打聽公司內其他員工的工資標準。未經許可泄漏薪資信息屬于嚴重違紀行為。
4.其他事項
員工如對工資發放金仍存在異議,可在工資發放之日起一月內向人事行政部門咨詢,逾期未書面提出異議,視為公司已及時足仍支付工資。
第一條
調崗規定
1.定義
調崗是指本公司根據需要,與員工協商一致可調動員工的崗位或工作地點,被調動員工如借故推托,不到崗,以曠工處理。為避免歧義,員工在公司關聯方轉移的亦屬于調崗。
2.調崗要求
(1)各主管可依其部門員工的個性、學識和能力,秉承人盡其才的方針,如需調動員工崗位或工作地,均需填具《崗位調整申請表》呈核派調,并由派調部門經理、被派調部門經理和調崗員工本人簽字,備案至人力資源部。
(2)調職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應于7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如被調人員為部門主管,應于10日內完成交接手續)。
(3)調職員工離開原職時,員工應根據公司要求簽署相關法律或公司內部文檔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勞動合同變更協議等,未按公司規定要求完成調動流程的,一律視為無效調動。員工確認辦妥移交手續后,才能赴新部門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需向人力資源部門申請延期辦理移交手續。
(4)接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事務由直屬主管妥善分配。
離職、辭退規定
1.定義
離職是指公司和員工,依據法律法規解除或終止雙方勞動/勞務/實習關系,并及時合法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2.類型:離職分為以下方式:
(1)主動離職:
(1-1)本公司員工主動辭職者,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向部門經理提交《辭職申請》,在試用期內離職必須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部門經理提交《辭職申請》,如員工未能在相關時間內書面提出辭職,且辦完工作交接手續,公司有權暫緩或停發放員工工資及獎金;
(1-2)經員工和部門經理協商一致離職的,自協商之日起,員工需預留至少兩周時間辦理好所有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于《辭職申請》、《工作交接表》等資料。部門經理需自協商離職之日兩天內向人力資源部門報備,因未及時報備而產生的損失由相應責任人承擔。
(1-3)員工的離職工資將在離職交接后予以結算,并在公司發薪日發放;
(2)符合以下情形的,公司有權予以辭退員工:
(2-1)經培訓或學習后,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為其現工種不適合的,協商后一致后可調崗,在調換新工作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2-2)根據公司制定的績效考核制度,員工績效考核結果未達到指定指標或者績效結果滿足淘汰條件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2-3)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2-4)員工出現《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過錯情形或公司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單方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合同管理
1.勞動合同簽訂
員工與公司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2.勞動合同變更
員工與公司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后的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3.勞動合同續簽
(1)部門第一負責人及以上級別員工,由董事長出具是否續簽的審批,報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其他級員工由所在部門第一負責人出具是否續簽意見,行政部審核后報董事長審批:
(3)經理級及以下員工由所在部門第一負責人出具是否續簽意見,報行政部審批。
4.其他事項參照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
獎罰管理
1.獎懲理念:旨在塑造公司的文化,獎勤罰懶,糾正員工不良習慣。
2.獎勵:獎勵方式多樣,對本職工作業績的獎勵體現在指標獎金中,員工在圓滿完成本職工作外做出特別貢獻的情況下,將獲得獎金獎勵。
3.懲罰:包括但不限于通報批評、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解聘、經濟賠償。
通報批評:情節較輕給予通報批評。
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警告處分
(1)受超過二次(含二次)通報批評處分;
(2)無故多次少打卡,代替或授意他人打卡;
(3)在工作時間,與同事之間或與外人發生激烈爭吵,影響他人工作者;
(4)在辦公區內吸煙(因來訪客人及其他工作原因除外);
(5)多次不按時完成上級布置的工作,工作進度不及時匯報;
(6)未經領導允許,工作中脫崗(半小時以上)辦私事;
(7)被上級有關部門檢查出工作問題;
(8)擅自開啟或使用非工作范圍內的設備、儀器或設施等。
嚴重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嚴重警告
(1)受超過三次(含三次)通報批評以上處分或受超過二次(包括二次)警告以上處分;
(2)不服從領導管理造成重大不良影響;
(3)工作服務質量差,給公司造成聲譽和經濟損失,被客人投訴到公司;
(4)公物私用,給公司造成損失;
(5)不愛惜公物及設備,給公司造成損失;
(6)利用職權報復他人;
(7)違反公司其他相關制度規定,行為較嚴重的。
記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過處分
(1)受超過二次(含二次)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2)搬弄是非,無中生有,挑撥離間,影響員工團結;
(3)經過指正,員工仍視制度而不顧的行為;
(4)超越職權范圍,擅自做出決定或對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宜隨便作答,造成影響和損失;
(5)違反公司其他制度、規定較嚴重行為;
(6)知情不報等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
記大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大過處分
(1)一年內受過兩次及以上嚴重警告;
(2)工作玩忽職守,造成公司財產和名譽損失;
(3)故意說假話,作假事,造成不良影響;
(4)發現公司物品被偷或設備被破壞,不及時上報。
經濟賠償
員工給公司經濟造成損失的,依法應當賠償,公司可以直接通過扣發相應工資或報銷款項的方式作為員工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員工在離職時,公司可直接自員工工資和離職補償金(如有)等應付款項中一次性扣除。
解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辭退并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不給予任何補償。造成公司損失的,還須進行索賠,涉及違法犯罪的,將移交司法處理。
(1)一年內受過兩次(含)以上記過處分;
(2)經常完不成工作任務,不勝任擔當的工作,又不服從換崗或者經換崗后仍不能勝任工作;
(3)不服從因公司經營需要而安排的正常調動,拒絕接受任務,經勸說無效;
(4)一個月內曠工三天(含)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七天(含)以上;經常遲到或早退,月累計達5次以上,或年內累計10次以上;
(5)在公司辦公區域內如喝酒滋事、打架斗毆;誣陷、暴力脅迫上級或同事,影響惡劣;
(6)蓄意破壞公司資產或損害公司利益;
(7)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不負責任或不遵守操作規程,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
(8)違反公司保密規定,未經上級許可或授權,對外評論公司各項政策及經營手段或將公司情報泄露給任何宣傳媒介或商業競爭者;
(9)在求職申請或其他已簽署的文件中提供假資料;
(10)有私拿回扣、貪污受賄、損公肥私、挪用公款及嚴重侵占公司財物等行為,有盜竊等不良行為或有其他違法行為;
(12)擅自偽造、涂改公司記錄或文件,提供虛假商業情報;
(13)隨意拷貝、刪除、篡改公司資料或故意、過失泄露公司電腦資料信息;
(14)工作時間瀏覽和工作無關的網站,包括但不限于看網絡小說、新聞、瀏覽股票或基金等;上班時間打游戲,工作時間上包括但不限于QQ、MSN等聊天工具以及看電影、聽音樂等;
(15)使用公司的名義作辦理公務外的任何用途,濫用公司名義的任何欺詐行為;
(16)嚴重違反公司其它規定中符合辭退條款,并造成嚴重后果者;
(17)職務侵占,職務犯罪。給公司造成損失(10000元以上);
(18)嚴重違反規章制度造成重大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或嚴重違反勞動合同有關條款;
(19)嚴重違背社會公德、公序良俗的;
(20)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受到刑事或行政處罰的。
4.獎懲程序
(1)獎勵員工由員工或部門向行政部提供書面素材,經行政部核實后呈董事長批準。
(2)懲罰員工由其他員工、部門主管檢舉或公司管理部門調查,由各部門主管按程序辦理,報行政部備案,并存入個人人事檔案。
(3)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之獎勵或處分由行政部提出后報董事長批準,行政部負責獎勵、處分措施的具體實施。
(4)員工對獎懲有申訴的權利,認為不合理者一周內可以向行政部提出復議,否則視為員工已經接受。
第六章 考勤管理制度
1.作息時間及記考勤
(1)公司實行雙休作息制度
工作時間安排(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
|
上 午 |
9:00-12:00 |
中 午 |
午餐及休息時間:12:00-13:00 |
下 午 |
13:00-18:00 |
(2)雙休周六,周日如需出勤,除員工自愿加班外,領導安排必須加班的,應提前報備。加班費按照國家法定規定在工資中發放。作息時間調整以公司通知為準。因工作性質不能嚴格執行公司規定上下班時間的部門、人員可作適當調整,但須到行政部核準、備案,并經領導審批后方可執行。
2.考勤打卡規定
(1)公司辦公室員工上下班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打卡定位到當前打卡位置,不可由其他人員代打卡,代打卡者及被打卡者一經發現視為曠工;
(2)外勤出差員工,根據出差地客戶或負責人要求時間上下班;
(3)銷售人員需要外勤打卡;
(4)因故不能打卡者,應提前向部門經理說明原因并填《未打卡審批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后交至人力資源部備案,事后報備的時間不能超過兩天,未及時說明者做曠工論處,因個人原因導致忘記打卡或者打重卡的情況每月不能超過3次,超過3次部分,以5元/次作罰款處理;
(5)遲到或者早退15分鐘以內,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扣除薪金20元;半天不到崗又不請假者,按曠工處理;
(6)所有人員出差,應提前填寫《出差登記表》,由部門經理簽字后交至人力資源部備案。
3.加班及調休規定
(1)因工作需要加班者,需要提前提交加班申請(原則上在18:00之前),部門經理批準后備案至人力資源部,否則視為無效加班,一律不予計薪;
(2)如因特殊情況或緊急性事務需要臨時加班,部門負責人需在加班申請單上注明理由,各部門經理需對加班時間點進行評估和把控;
(3)本公司因業務需要,可于辦公時間以外指定員工加班,被指定的員工,除因特殊情況經部門主管批準外,不得拒絕,違者以不服從管理論處。無論是工作日、休假日或者是法定節假日,凡申請加班者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無打卡記錄則視為無效加班;
(4)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或處理非工作性事務,均不發給加班費;
(5)員工加班情況,由人事部門按月統計備查;
(6)員工加班薪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7)員工需要調休的,需要提前2天提交申請,且在當月調休日期前有加班記錄。即員工需要先提交加班申請,批準后方能提交調休申請,事后申報按曠工處理;
(8)調休申請中需要寫明調休的具體日期和時間點,并注明用以抵扣的加班時間點;
(9)是否批準調休,由部門經理根據工作狀況決定安排。
4.請假規定
事假
(1)員工請事假需提前1天申請并提交相關手續(如事假申請單等),部門負責人審批通過后備案至人力資源部。
(2)申請臨時事假必須在上班時間前半個小時內報備給部門負責人,并報備至人力資源部,如超時申請,將按照曠工處理。
(3)員工擅自休事假未經批準者,一律以曠工處理。
(4)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事假需由總經理審批。
(5)事假扣除當日所有薪資,即員工事假扣款=(全月工資總額/自然月天數)*請假天數
(6)已請事假期限到期后,未正常出勤且未續假者,按曠工論處。一年內事假累計超過30天者,公司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如有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因素確實無法到崗者,需由總經理批準后方能延續事假期限。
第二條 病假
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為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鶖蛋匆韵略瓌t確定:
(1)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勞動者所在崗位的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實際履行與合同約定不一致的,按實際履行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如當日申請病假須在上班時間前半個小時內報備給部門負責人,并報備至人力資源部,如超時申請,將按照曠工處理。
(3)病假后上班復工第一日,應向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提供市(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或者病歷,否則以事假論處。
(4)特殊情況或者工傷,由人力資源部出具專案處理建議文件,文件中附相關證件和事因報告,并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5)員工申請病假必須提交正規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原件、掛號費、就診費和/或醫藥繳費憑證的復印件,證明材料內容須包含姓名、日期、病癥、建議休假的時間段、醫院公章或醫師簽名章;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提交就診醫院/指定醫院出具的除前述證明和拼爭以外的其他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病例、處方、其他就診憑證等)以核實是否符合休假條件。
曠工:員工曠工一天扣除當日3倍薪金,連續曠工三天或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勞動合同隨即解除。
5.假期福利
法定節假日
(1)法定節假日包括:元旦、春節、婦女節(限女性) 、清明節、勞動節、中秋節、端年節、國慶節;
(2)法定節假日放假天數以總部行政處頒布的放假通知為準。
婚假
(1)所有轉正員工初婚均享有法定婚假3天,晚婚假10天,婚假必須在結婚注冊后1年內1次性休假;
(2)婚假需提前半個月提交請假流程并附結婚證復印件,部門經理批準后,報備至人力資源部審核;
(3)再婚者不再享有婚假;
(4)子女結婚可享有帶薪假期2天,提前一周提交請假流程,部門經理批準后,報備至人力資源部。
喪假
(1)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喪亡可請喪假3天;
(2)其他直屬親屬喪亡可請假1天。
哺乳假
嬰兒一周歲以內(孩子出生開始計算),上班時間給母親每天哺乳時間一小時(不含午餐時間),哺乳時間不可累計后統一休假。
年假
(1)凡是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在職職工,均可享有5天帶薪年假,探親假和年假只能擇其一;
(2)請年假者需提前一周提交請假流程,部門經理批準后,報備至人力資源部;
(3)計算全年可請假天數,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當年12月31日止,隔年作廢;
(4)公司可根據實際運營情況決定是否準許員工休假,具體休假時間,由所在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統一安排。休假期間若遇公眾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時間。
例行產檢假:
孕期的女員工享有產檢假,在規定的范圍內,懷孕員工去醫院進行產檢,算正常出勤對待。具體的規定如下:懷孕1-7個月,每個月可享受1天的產檢假;懷孕8-10個月可享受2天產檢假。產檢假以0.5天為最小休假單位。
產假
(1)女員工分娩可享受產假128天,剖宮產的增加15天,每多生一個孩子增加15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2)配偶分娩可請護理假15天;
(3)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休息20天,懷孕4個月以上引產休息42天,流產假應有醫院證明;
(4)員工產假期間原則上只發放崗位基本工資。
不享受當年年休假的情形:
休產假的女職工,以休產假之日起計算產假,本年不享有年假和探親假。如在此之前已請年假或探親假,在次年年假中扣減。
節日禮金
公司發放傳統節假日禮金200元(婦女節(限女性)、兒童節(十六周歲以下子女)、中秋節、端年節、國慶節),春節發放300元,實習員工按照轉正員工的一半發放。
其他福利
(1)為酬勞全體職員,公司每年終時舉辦年會活動。形式:聚餐、抽獎等;
(2)公司可以工會形式組織一些團建活動;
(3)公司每年組織員工免費體檢,體檢規格以實際通知為準。
第七章 保密管理制度
1.公司秘密分類
(1)絕密級:指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如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公司管理方法、公司制度、經營策劃、技術方案、設計圖樣、公司財務信息、配方、研發技術、流程、商業機密、電腦程序、軟件、電子源代碼、模板、發明創造、創新、專利、專利申請權、發現、改進、數據、專有技術、版式、測試結果及研究項目等。
(2)機密級:指公司的規劃、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狀況等;
(3)秘密級:指公司各類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種信息。
(4)除上述條款包含的公司秘密外,其他用“絕密級”、“機密級”、“秘密級”備注的秘密信息。
2.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是指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經營、或其雇員、客戶、顧問或商業伙伴相關的任何信息和創意,這些信息和創意是由公司的雇員在其被雇用期間代表公司所創制,或公司用其他方式創制或獲得的,而無論這些信息和創意的載體形式是有形或無形。所有不為公司以外的組織所普遍知曉的信息,以及所有非以不正當方式而無法知曉的信息,都應被視為“保密信息”。例如且不限于上述定義,保密信息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關于成本、利潤、市場、銷售、合同的信息以及客戶和經銷商名單;
(2)商業計劃、市場企劃和戰略規劃;
(3)預測、未公開的財務信息、預算、測算以及客戶的身份、特點和協議;
(4)雇員人事檔案和薪酬等信息。
3.保密要求
(1)所有員工入職,所簽協議中必須包含保密條款;
(2)公司廢舊紙張(無保存價值、涉及工作內容的文件材料、圖紙等)均須作銷毀處理,不得當作無用垃圾隨意亂扔;
(3)在對外合作中,若需向對方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須征得主管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同意,必要時要求對方簽訂保密協議;
(4)公司員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無關人員傳遞公司秘密,也不得出于不良動機刺探公司秘密;
(5)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公司秘密;
(6)不在不具備保密條件的裝置中存放秘密文件、資料,離開辦公地點,須將重要文件放進抽屜;
(7)不得出于私人目的,將應保密的文件、資料帶出公司;
(8)嚴禁帶無關人員參觀公司;
(9)未經允許不得翻看其他部門的文件資料、不得使用他人電腦;
(10)非辦公人員嚴禁進入辦公重地(如公司檔案室、財務辦公區等);
(11)公司員工發現秘密已經泄露或可能泄露時,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并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及時做出相應的補救措施;
(12)員工不得泄露或傳達保密信息資料的任何部分給予任何人士:不得將保密信息資料的任何部分作私人用途或者正當履行的職責以外的任何用途;
(13)員工接受外部邀請進行演講、交流或授課,應事先經上司批準,并就可能涉及的有關公司業務的重要內容征求上司意見;
(14)員工應對各種工作密碼保密,不對外提供和泄露,嚴禁盜用他人密碼;
(15)其它保密要求。
4.薪酬標準
屬于保密范疇,員工不得向他人泄露其工資標準,也不得打聽公司內其它人員的工資標準。員工如果向她人透露薪酬、獎金屬嚴重違反保密制度,一經發現,給予辭退處理并不支付任何補償,并處以本人月工資標準3倍的罰款。
5.公司員工若發現公司秘密泄露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為公司挽回損失的,可視其貢獻大小給予嘉獎。
6.若發現員工有上述泄露公司商業秘密的行為,須向公司賠償實際損失,并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7.以下情形將給予辭退處分,并視情況追究其法律責任:
(1)掌握公司秘密的人員出于不良企圖故意泄露公司秘密的;
(2)出于不良企圖竊取或試圖竊取公司秘密的;
(3)泄露公司重大秘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的;
(4)隨意發布不屬于自己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各類信息;
(5)未盡事宜,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中的保密條款執行。
8.違反本制度第四條以外其他條款規定的,將予以適當的經濟處罰等懲罰措施,乃至解除勞動合同。
9.在法律允許范圍內,除協議另有約定外,員工因履行職務行為而產生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發明、使用新型、外觀設計、著作權)等權益成果均完全歸公司所有。
10.公司根據員工的崗位、職級、業務內容、涉密情況簽署的保密協議或保密與競業限制協議,員工應當遵守。
11.公司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已簽署保密與競業限制協議的員工在離職后是否需要履行保密與競業限制義務。員工應在離職后配合公司對履約情況的回訪,如有違約,應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章 網絡管理制度
1.公司委派專人負責IT,負責維護電腦及網絡的正常運行及監控各電腦及網絡。
2.電腦操作規定
(1)非IT專業人員,未經電腦使用責任人許可,不得私自開啟他人電腦;
(2)使用者在操作電腦時應按正常的程序開關機及操作,如人為原因造成電腦損失,損失將由當事人承擔;
(3)操作人員在操作時,不得私自刪除電腦或網上文件,原則上要求不是自己建立的文件不要刪除,不知道的命令不要使用,否則造成文件丟失或機器損壞,當事人須承擔相應的維修費用;
(4)電腦操作員不得私自更改電腦配置(如CM0S參數、網絡屬性參數、系統注冊表,適配器參數),如因此而造成電腦損壞,當事人須承擔相應的維修費用;
(5)電腦操作員在操作網上系統時,做到人走時,電腦下網或鎖定,人來時,再上網,不可人走后,讓電腦長時間掛在服務器上(尤其是上財務網的電腦使用者),以免系統失控;
(6)電腦操作員在操作電腦時,如發現電腦出現異,F象,而自己又不能解決的情況下,應及時協調專業人員進行處理,否則造成電腦損壞,由責任人承擔損失;
(7)不得在電腦上安裝或玩游戲;
(8)不得非法拷貝網上文件和數字,做到不該看的不看,不該拷的不拷;
(9)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向電腦上添加輔助硬件或軟件,特殊情況須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添加電腦輔助設備或軟件;
(10)公司內所有電腦是用來辦公或做賬,任何人不得私用電腦做私事;
(11)員工不得在公司電腦上玩游戲,隨意拷貝、刪除、篡改公司資料或將公司電腦資料帶回家,更不得泄露公司電腦資料信息。
3.互聯網操作規定
(1)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將電腦私自通過電話上互連網(指不經過公司服務器);
(2)所有通過公司服務器上互聯網的用戶,不允許在網上聊天、玩游戲;
(3)不允許上不健康的網站,一經發現即予以辭退;
(4)不允許盜用他人個人信箱的密碼;
(5)未經公司同意,不允許在網上發布公司有關的商業機密,或者通過網絡將公司機密傳給他人;
(6)不允許在網上以公司名義宣傳個人或做有損與公司利益的事;
(7)未經許可,所有用戶不得在互聯網上下載應用軟件、資料,防止電腦被病毒感染。
4.網絡口令的規定
(1)各用戶在上公司辦公網或財務網時,必須設立個人口令;
(2)個人在互連網上擁有的個人信箱須加密碼,否則信箱被他人竊取,責任自負;
(3)上網口令,必須保密,不得私自打聽或有意告訴他人網絡密碼,也不允許試盜別人上網密碼;
(4)電腦使用者在請假、出差、調離時,因將口令及其產生的文件與代理人或繼任者做好交接;
(5)各操作人員應不定期更換網絡口令,尤其是在更換操作員時,更應及時更改口令,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口令泄密,責任自負。
5.網上審批管理辦法
(1)在工作時間內,不論身在何地,均有義務和責任,自覺的、有意識的登錄、使用工作辦公軟件系統來處理簽批事務;
(2)每個用戶均有一個獨立賬號,為登錄后證明用戶身份、確定操作權限的唯一依據;
(3)每個用戶均要認真履行各自崗位職責與權限,對工作系統中記錄的所有以其名義處理的事務和結果承擔責任。
6.郵件的使用規定
(1)確因工作需要使用郵箱的,可申請郵箱帳號:郵箱開戶、注銷由公司統一管理;
(2)郵件發送時要明確發送對象,確保發送的內容、對象是在授權范圍之內:除通知、公告等須向全公司發布的,其他信息一律不得以全公司為發送對象;
(3)不得使用郵件向外部泄露公司商業機秘,內部郵件不得轉入公司之外人員使用;
(4)公司有權對用戶的郵件進行監控。
7.違反本網絡管理規定的,公司將予以給予經濟處罰及嚴重警告,情節嚴重者,將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章 手機話費報銷制度
1.手機話費報銷標準如下表:
行政級別 |
手機話費月報銷標準 |
職能部門 |
|
董事長/總經理 |
400 |
副總經理 |
300 |
總經理助理 |
200 |
經理 |
150 |
副經理 |
100 |
經理助理 |
50 |
辦事員 |
根據崗位工作需要,可給予一定話費報銷 |
2.手機話費報銷,依據發票在標準內實報實銷,超出部分自理。
3.因工作情況特殊,所需話費超出標準,可提出申請,由董事長批準執行。
4.享受該補貼標準必須24小時開機:一個月內有兩次或以上不開機者,不予報銷當月話費。
第十章 差旅費報銷制度
總則
為了加強對出差、在外人員的管理,保證出差、在外人員工作和生活的需要,確保出差期間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出差管理
1.出差是指因公需要離開公司所在城市外出辦理公務,包括:外出經濟往來接洽、參加會議、市場調研、市場促銷、物資采購、培訓學習、招聘招工、參觀訪問等。
2.出差應本著厲行節約、方便工作的原則,不必出差的公務,應以書信、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來完成。
3.各部門應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并考慮其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合理的出差日期: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實際工作需要,提前電話請示相關領導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不予報銷差旅費,并按制度酌情處理。
4.出差人員應嚴格履行報批手續,填寫出差申請單,并辦好工作交接。
(1)國內出差的,部門負責人出差由董事長核準,其他級別員工出差由部門負責人核準;
(2)所有涉外(含香港、臺灣、澳門)出差,必須由行政部統一登記后報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審批。
5.出差費用的報銷:依據職務或級別,出差人員享有不同的差旅費標準(詳見公司差旅費報銷標準)。
區分為以下三類:
A 類:北京、上海、廣州、深圳;
B 類:除A類外的其它直轄市、省會城市,以及大連、蘇州、無錫、青島、廈門、寧波、三亞等城市;
C 類:其他城市和地區。
交通費用
1.出差人員長途出行應選擇較為安全、經濟的交通工具,盡量選擇火車出行。依據職務或級別,出差人員可乘坐的長途交通工具實報實銷報銷(詳見公司差旅費報銷標準)。
2.因工作需要,陪同高級管理人員出差的人員,在路途遙遠、任務緊急、時間緊迫、攜帶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以及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等情況下,出差前經所在公司董事長,可選擇與該高級管理人員同等的交通工具。
3.外埠出差到目的地或中轉地市區的市內公交、地鐵、輕軌等公共交通費用每天可憑票據實報銷。
4.特殊情況需要乘坐輪船的,應乘坐經濟艙,憑船票據實報銷。
5.購買車船票的訂票費(每張不超過30元)可據實報銷。
6.經理級及以上級別人員需要乘坐出租車的,在標準內據實報銷( 元/天)(詳見公司差旅費報銷標準)。
7.經理級及以下級別的員工原則上不得乘坐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夜間無公交的。
出現上述情況的,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確認后,可據實報銷出租車費用,但是,報銷仍度不超過各部門、城市(項目)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出租車費用報銷標準的50%。
8.個人自帶交通工具出差的,按照相應級別所能選擇的最高標準交通工具費用標準(不含市內公共交通費)報銷相關費用。由接待單位派車接送的,不予報銷相應的交通費用。
食宿費用
1.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在外埠滯留時間6小時以上或其他時間在外埠滯留12小時以上的,可按公司住宿費報銷標準執行標(詳見公司差旅費報銷標準)。
2.外埠出差期間,享受伙食補助(詳見公司差旅費報銷標準)。
3.參加外單位主辦的會務、培訓,在會務、培訓費中含食宿或由主辦單位承擔伙伏、住宿費的,不再報銷相應的住宿費,只發放在途期間的伙食補助。
4.市內辦事以及到100公里以內的不享受伙食補助。
報銷規定
1.出差人員所在部門必須按規定提前提交出差預算,并在核準的預算范圍內進行報銷,未提前提交預算或超出預算范圍的部分不予報銷。特殊情況下,無法提前提交預算的,經公司領導審批后,可予以報銷。
2.出差人員的差旅費用應在工作所在單位報銷,報銷差旅費時,必須在日常費用報銷審批流程里附上相應的外出申請流程(外出申請流程須有行政部門銷假確認),否則,不予報銷相關差旅費用。
3.個人自帶交通工具出差的,報銷相關費用時,需提供經公司車輛管理部門核實確認的燃油、過橋過路等相關費用發票;
4.報銷出差費用須附出差線路說明,并經所在部門(第一負責人)簽字確認,總經理(第一負責人)及以上級別人員,須經董事長簽字確認,此外,還應提交電子版出差報告,否則,不予報銷相關差旅費用。
5.出差途中發生的招待費、打印費等出差相關費用應和差旅費用同時提交,否則,不予報銷。
6.持定額發票報銷住宿費用的,須同時提交賓館出具的入住清單,否則,不予報銷。
7.出差在同一城市,累計出差時間超過20天的,20天以上時間的住宿費及伙食補助標準減半享受。
8.出差目的地與家庭所在地距離在10公里以內的,不享受住宿費用。
9. 出差途中發生招待費(須有消費清單)的,按照每50%的比例扣除伙食補助。
10.發車時間在14:00以后的,當日伙食補助按照50%發放;氐绞及l地時間在12:00之前的,當日伙食補助按照50%發放。
罰則
對于弄虛作假者,差旅發票一律不予報銷,并按照公司相關制度追究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一章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
新員工、轉崗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崗位安全教育培訓。公司定期組織消防演習等安全教育活動,所有員工務必準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
消防安全
1.報警撲救
發現火情后,應遵循一面報警,一面撲救的原則,火勢不大,能確認火勢被自己完全撲滅,也可以先行(用就近的滅火器)撲救。
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時,應講清失火單位名稱、地址、報警人姓名和電話號碼,并到路口等候消防車到來。
2.疏散逃生
(1)平時注意了解你所在區域周圍的消防通道,逃生時應按照疏散標志方向沿著墻邊行走,便于消防人員尋找、營救,同時也可防止墜物砸傷。臨危不亂是從容逃生的重要條件。
(2)經過煙霧區時,應彎腰或爬行,千萬不可直立行走,并用濕毛巾捂住口逃生。如有可能,用一件針織衣服浸濕后,套在頭上,可以成為一個簡單的防毒面具。
(3)身上衣服著火,應該立即把衣服脫掉,若來不及脫,可就地打滾,將火苗弄滅,切勿奔跑。如有牙膏可涂在暴露在外面的皮膚上,以防燙傷。
(4)逃生時,須帶上鑰匙,關上房門,以防火焰蔓延。當逃生路線中斷時,可退回房內,用濕毛巾將門縫塞上,防止煙氣進入,如果房門把手發熱,要往房門上澆水冷卻,除非房間內充滿煙霧,否則不要開窗。
(5)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將床單擰成繩,從窗戶進入下層樓的房間逃生。樓層較低時,也可往下先丟軟物,后跳下。
(6)發生火災時盡量不要乘坐電梯逃生,應從就近的安全通道向外疏散。
消防器材使用
(1)滅火器:將滅火器提到距火源適當位置后,先上下顛倒幾次,使筒內的干粉松動,然后拔掉滅火器的安全鎖,捏住壓把,盡量靠近火源,噴嘴對準火焰根部進行45度點射,直至火滅。
(2)消防栓:打破消防栓上的玻璃,取出消防水帶,伸直水帶連接水槍,另一端連接閥門上的水帶接口,逆時針轉動水槍開關。
工作安全
員工應樹立高度的安全保密意識,不得擅自將涉密資料帶離保存場所或辦公場所,不得在處理涉密資料時留下泄密隱患,重要的文件資料應隨時送交相關部門保管。嚴禁員工將電子版工作資料上傳網絡或擅自拷貝。員工離職或離崗前必須將涉密資料原件和復制形式完整交回,不得自行保留。
第十二章 溝通機制
咨詢
員工有需要咨詢或辦理的人事相關事項,應按如下方式處理:
1.首先與所在單位行政部門聯系,由人行政部門解決或協助解決;
2.所在單位行政部門無法解決的,可經由行政部門向所在董事長及股東人員咨詢。
建議
公司鼓勵創新,激勵員工積極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對于員工的合理化建議,公司會認真研究,并加以落實。對于被采納的合理化建議,公司會通過一定的方式加以獎勵。
投訴
員工如有需要投訴的事項,可以口頭或書面方式直接向有關部門或人員投訴。對處理結果不滿意的,可以向該部門負責人或相關人員的上級投訴:對處理結果仍不滿意的,可以書面方式向監督考核部門投訴。
員工如選擇書面方式投訴,須注明姓名、部門及聯系方式。所有投訴將以保障員工正當權益為前提進行妥善處理。
附 則
1.本手冊屬于內部文件,請妥善保管。
2.本手冊發布后,公司下發的不定期的各類通知作為本手冊的補充條款,如有與本手冊沖突的地方,以新規定為準。
3.本手冊已經公司各部門員工代表討論,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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